金珠片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闽南路(兴亭路至宝石路)施工监理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23/4/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金珠片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闽南路(兴亭路至宝石路)施工监理答疑纪要

 

一、投标人提问: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第48、条款号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一、招标文件的修改(系统招标文件格式固化,本招标文件中与以下补充规定不一致的,均以下述规定为准,不符之处相应更改)·(8)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中:“2.工程开工后,因我单位自身原因,我单位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2%且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6‰且不少于人民币叁仟元)万元的违约金。”修改为:“2.工程开工后,因我单位自身原因, 我单位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5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3万元的违约金。”(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应自行修改投标文件格式“(七)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中的违约金罚款金额(本条款与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问:5万和3万是以什么为计算依据?或者依据什么文件来设定?如若没有已经超过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办法附件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的规定,请修改!

答:为了加强人员管理,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招标文件修改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中“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如有时)采用电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修改为“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如有时)应在截标时间前送达或邮寄给招标代理机构”。

三、其余未更改部分不变。

 

注:请各投标人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相关信息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漳州金投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