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监理修改通知


【信息时间: 2019/6/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施工监理修改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1.  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3点的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1日 08:00:00修改为:2019年7月1日 08:30:00

2. 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5点的投标保证金1)现金(电汇或者银行转账)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修改为“1)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1、招标文件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2、本通知要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等媒介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的相关信息,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导致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3、本通知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原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通知的为准。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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