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第三实验幼儿园扩建项目
答疑纪要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
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原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值取值区间8%≤K<10%)”。修改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值取值区间6%≤K<10%)”
2、原《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2.1条款:K的取值区间“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8%~10%(含8%,不含10%),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修改为“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6%~10%(含6%,不含10%),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
注:1.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条款的均相应修改。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南靖县第三实验幼儿园
招标代理单位:漳州安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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