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关于工程项目开标程序取消投标人代表签到环节的通知


【信息时间: 2019/4/2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工易[2019]1


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优化开标流程,缩短开标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有效化解因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集聚带来的安全事故隐患,确保交易场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决定在工程项目开标程序中,取消投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专指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其授权委托人)签到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凡进入中心开标大厅现场开标的工程交易项目,在开标程序中,取消投标人代表刷身份证签到和手写纸质签到的做法,但招标文件规定有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等特殊要求的人员必须开标时到场,办理签到或验证登记等有关手续的,从其规定。投标人代表签到环节取消后,开标时,投标人一方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文件以及其他要求不变。投标人代表应按招标文件和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主持人的要求,携带CA密钥到解密机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进入中心采用远程开标的工程交易项目不适用本通知。

二、解密时间:

所有投标人都应按规定开标时间准时到场开标,参与投标文件解密。开标时间到(即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及时公布投标人及投标家数后,组织到场的投标人开始解密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能及时到场参与投标文件解密,导致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的或者无法按时导入的或解密失败的,后果自负。开标的其他程序不变。

三、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通知施行前的招标文件已经规定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签到的,但开标日期排在本通知施行后的,有关投标人代表签到的规定直接适用本通知,签到规定不再执行。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2019年4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