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区社会福利中心工程一期机电安装工程补充说明及答疑纪要(二)


【信息时间: 2022/11/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长泰区社会福利中心工程一期机电安装工程补充说明及答疑纪要(二)

招标项目编号E3506270601800411004

各投标人:

一、补充说明

1、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211210930分,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更改为:202211201730前;其余时间均做相应修改。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8项中分包的第2a、承包人应确保电力工程分包人具有相应的不低于三级电力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修改为:a、承包人应确保电力工程分包人具有相应的不低于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合同部分作相应调整)

 

二、答疑纪要

1、问:水电施工员能否用设备安装施工员代替?

答:可以,设备安装施工员包含水电施工员。本项目要求其他人员如下:
  施工员:设备安装施工员2人;
  质量员:设备安装质量员1人;
  材料员:1人;
  机械员:1人;
  安全员:1人;
  资料员:1人;
  劳务员:1人;

2、问:能否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进行投标?
答:否
3、问:投标格式:六、拟分包企业情况(如有时),是否可以中标后再提供拟分包企业情况表?
答:可以中标后再提供。

注: ①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一)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至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