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乡月港至吉湖道路工程


【信息时间: 2021/2/2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设乡月港至吉湖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诏发改核[2020]1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诏安县建设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由业主自筹及申请上级补助,招标人为诏安县建设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广睿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建设乡月港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属道路硬化工程,路线全长约4.650k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20km/h,路面宽度4.5m,路基宽度5.5m,两侧各设置0.5m土路肩。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起点顺接月港村已建水泥路,沿现状土路往红星乡方向,终点位于吉湖自然村村口处,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硬化厚20cm,路面硬化面积23495.99m2,路基开挖土石方18054m3,沿线新建钢筋混凝土圆管涵13道、C20混凝土排水边沟4650m及C20片石混凝土路肩墙435.40m3,同时完善路面标线1395.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边沟排水及涵洞工程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土石方工程、挡土墙工程、排水工程等市政配套设施。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招标工程造价为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预算审核造价为6633874.30元,单项工程合同金额<1000万元。属于《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小型市政公用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陆佰陆拾叁万叁仟捌佰柒拾肆元叁角,含暂列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小写:¥6633874.30元,含暂列金300000元);发包价为人民币陆佰万零肆佰捌拾陆元捌角柒分,含暂列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小写:¥6000486.87元,含暂列金300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不适用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②根据闽建[2016]5号及其他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③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④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以及福建省住房和建设厅文件有关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应当否决其投标;⑤根据建办市〔2019〕5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 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规定, 投标人不得使用临时一、二级建造师参与投标,否则予以废标。⑥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24日 08:00:002021年3月9日 23:59:59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3月9日 17: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3月10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建设乡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建设乡长埔村,邮编:363500

电子邮箱:/

电话:13276978166,传真:/

联系人:张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广睿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新浦路53号庆丰大厦401,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3244247211@qq.com

电话:18396493949、0596-2980707,传真:/

联系人:小沈 、小卢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诏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玉良路

联系电话:0596-332420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

联系电话:0596-6096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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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edc
[E3506240601800112001001]建设乡月港至吉湖道路工程.ZZZF
招标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