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江片区市政配套工程(二期)-下穿福厦客专段补充通知02号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附表一 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有作调整,具体内容以重新上传的附表为准。
二、本项目招标时间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7月10日 18:00:00”更改为“2019年7月24日18:00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7月11日 09:30:00”更改为“2019年7月25日09:30:00”。
3、招标文件中其他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均由“2019年7月11日 09:30:00前” 更改为“2019年7月25日09:30:00前”。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第7.5.2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该条款内容修改为“延误工期在1~15天内的违约金为:5000元/天;延误工期在第16天起的违约金为:10000元/天;延误工期在60天以上的违约金为:20000元/天,违约金在工程结算审核中扣除”。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二、商务文件-三、投标函附录中涉及上述内容的,做相应修改。
备注: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本补充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条款不变。
2、投标人应在截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3、本补充通知发布后,招标人将重新上传修改后的《附表一 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人须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重新下载,《附表一 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以补充说明修改后上传的为准。
招标人: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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