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湖林乡吉土-湖林村2019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整理)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信息时间: 2020/9/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华安县湖林乡吉土-湖林村2019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整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华安县湖林乡吉土-湖林村2019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整理)


人:华安县湖林乡人民政府       


地址:华安县湖林乡                     联系方式:林先生   13860867618


招标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天利仁和17804室  联系方式:小张     0596-2583770


工程建设地点:华安县湖林乡吉土村、湖林村


建设规模:项目区面积1805.54亩,总投资532.9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27.69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K的取值区间为8.00%(含)~12.00%(含)]


开标时间:20200826830


中标候选人:福建省华舜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大写人民币叁佰柒拾伍万零叁佰叁拾陆元


小写¥3750336


中标工期: 150 日历天


中标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刘少菊                   注册编号:2352008200921619 


废标情况:无。


评标专家姓名:林文伟吴舒昕谢笑芝欧阳永士聂宝泰


公示期:20200827日至20200905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监督部门: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0596-7012682、华安县农业农村局0596-7362470


招标人:华安县湖林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0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