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区坂里乡乡村振兴项目-坂里乡非遗传统文化特色街区项目(一期)补充说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高琳亚,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陈思松”修改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陈思松,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林桂潮。”
2、本项目总工期为270个日历天。
3、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7674871.29元(含暂列金360000元)。
4、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为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系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少于八个月的投标人,则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至成立时间次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
注:
①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原招标文件与本次补充通知不一致,以本次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
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长泰区坂里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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