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医院业务用房修缮改造工程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招标项目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
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不必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提交纸质保函原件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
说明:①、本补充通知发布后,招标文件和招标答疑及补充通知不同之处,以招标答疑及补充通知为准。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福建省华安县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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