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殡仪馆迁建项目配套工程—园建、门卫、围墙、室外综合管线等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审〔2019〕6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浦县殡仪馆,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漳浦县殡仪馆,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浦县绥安镇后潭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10251767.57元(含暂列金480000元、暂估价85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建设内容含主入口及围墙、室外园建及水电、低压电力工程、智能化及室外供水管网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预算审核书中工程量清单和编制说明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工程的施工“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建造师可承担中型规模 “单项工程合同额为300~3000万元” 的项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0251767.57元(含暂列金480000元、暂估价85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及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2)根据闽建[2016]5号文、闽建筑〔2018〕38号文、闽建筑〔2018〕43号文、闽建筑[2019]7号文、闽建筑[2019]10号文、闽建筑〔2019〕17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3)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要求,在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施工企业,招标人应当否决其投标;(4)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自2009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1月23日 08:00:00至2020年01月27日 18: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企业业务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6%≤k≤9.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02月20日 16: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小写:19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基本户的银行保函形式;③担保保函;④投标保证保险;⑤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02月21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浦县殡仪馆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邮编:363299
电子邮箱:/
电话:139 5968 8668 传真:/
联系人: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78号14层(延安北路与漳华路交叉口),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qdxd2021133@163.com
电话:0596-2021133,传真:0596-2021133
联系人:小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局、漳浦县建设局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朝阳路86号、漳浦县人民政府大楼4楼
联系电话:0596-3106633、0596-322103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浦县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拍挂大厅(新漳浦县汽车中心站隔壁,门牌:黄仓村457号,即长德商贸城南侧,文昌东路和旗山北路连接处)
联系电话: 0596-3208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