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工程(白水镇-零星项目-土方平整工程)(项目名称)抽取告知书
(项目编号)E3506817202000010
1. 项目条件
本项目 龙海市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工程(白水镇-零星项目-土方平整工程)(项目名称) 已由 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龙发改[2021]44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漳州市龙海区白水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业主多渠道筹措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 漳州市龙海区白水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3903813.25元(含暂列金150000元) ;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 龙海市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工程(白水镇-零星项目-土方平整工程),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挡土墙、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
(2)发包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挡土墙、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 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3903813.25元(含暂列金150000元) ;
本项目下浮率:下浮率(K)在报名截止后现场抽取,K的取值区间为8%到12%(8含%,不含12%),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发包价=(预算价-暂列金)x(1-K)+暂列金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
2.7. 其他要求: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人应在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签订合同时须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联系方式。
3. 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漳州市龙海区小规模工程入库施工单位名录库 (写明具体的候选企业名册名称及类别) 中的企业。如候选企业在抽取时发现不在候选企业名册内,则不能参与抽取。
4. 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报名参选时间: 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3日 ;
4.2报名方式: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fujian.etrading.cn/)(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报名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郑 电话:0596-2105911;
4.3抽取时间: 2021年12月24日 上午09:30 ;
4.4抽取地点: 漳州市龙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龙海区石码镇紫崴路9号(龙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侧)荣昌公馆写字楼11楼);(写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4.5抽取方法: 简易抽取法确定中标人 (随机抽取)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 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格类型: (固定总价合同) 。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 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 ①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由承包人报送每月已完工程量报表监理单位7日历天内审核确认后报送发包人审定,承包人提交相应发票后支付已完工程量工程价款的50%(不含设计变更的调整和发包人中间签证增减费用等,如发生重大变更或签证,由双方另行商定);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承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验收报告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工程价款的70%;
③工程结算审核定案,工程资料完整归档后支付至结算审核工程造价总额的97%;
④预留结算总价的3%作为质保金,于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二年)满后一个月内退还(不计利息)。
7. 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履约担保金额: 为中标合同价的10% ;
7.2履约担保形式: 履约担保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历天内且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以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等方式提供,中标人可任选一种方式提交,提交时需备注项目名称。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的规定,工程担保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承包人开立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工程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出具担保保函的工程担保公司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提交的,应具备连带责任的担保责任,承包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单位承担一切后果 ;
7.3履约担保期限: 银行保函、工程担保等方式的有效期:如工程实际总工期超过银行保函的有效期,银行保函、工程担保的有效期需延长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若未按要求延长银行保函、工程担保的有效期,发包人将暂扣与履约担保金金额相等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担保的退还:①以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交的,招标人将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竣工资料备案后三十天内无息退还给中标人。②以履约保函的方式提交的,招标人将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竣工资料备案后三十天内将保函归还给中标人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漳州市龙海区白水镇人民政府
地址:漳州市龙海区,邮编:363108
电子邮箱:/
电话:0596-6808567 ,传真:/
联系人:郭先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龙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龙海区石码镇紫崴路9号(龙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侧)荣昌公馆写字楼11楼
联系电话:0596-6535066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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