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澄镇食品集中区规划道路二延伸段工程(施工)答疑纪要(一)


【信息时间: 2020/11/1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海澄镇食品集中区规划道路二延伸段工程(施工)

答疑纪要(一)

招标项目编号:E3506810601800144001

一、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及回复内容如下:

问题:代理发布的预算编制说明中暂列金额: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暂列金额140000元、渣土收纳费24490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 / ;甲供材料费: / 。而预算软件版中暂列金额164490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 / ;甲供材料费: / 。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中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同工程预算审核价¥11627937 元(含暂列金额¥140000元)三处描述不一致,请问以哪一个为准?

回答: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同工程预算审核价¥11627937元(含暂列金额¥140000元、渣土收纳费24490元)。

二、需要补充的内容如下:

在招标文件第8页,招标公告“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发包价11627937元(含暂列金140000)元;”,现修改为“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1627937元(含暂列金额¥140000元、渣土收纳费24490元);”。

三、本《答疑纪要》(一)未予以说明的内容,均由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考虑。本《答疑纪要》(一)与《招标文件》等有不同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一)为准。投标人可以自行上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下载。

 

招标人:龙海市东跃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