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省干线公路联十五线东山生态环岛公路八尺门至光伏产业园段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答疑纪要(一)


【信息时间: 2023/4/2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国省干线公路联十五线东山生态环岛公路八尺门至光伏产业园段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答疑纪要(一)

招标编号:E3506260601800112006

国省干线公路联十五线东山生态环岛公路八尺门至光伏产业园段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有关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纪要如下:

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事宜

问题1:招标文件P16页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除另有说明,投标文件封面及其他注明要求签字或盖章的文件均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上传或电子签章,并加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电子公章。”请问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中涉及落款处投标人“盖单位公章”、“盖单位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盖单位电子印章”、“盖单位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是否可以盖单位电子公章、法人电子章?

回答:可以。

问题2:若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联合体成员的内容是否可以为纸质盖章的扫描件上传,再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电子公章?

回答: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的证书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应为其原件彩色扫描件,并采用投标人的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问题3:P12中,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17:00:00,2.2.1中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1日17:00:00(北京时间)前。请问投标人提出问题时间与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是否应为一致?

回答:详见本答疑纪要第二节第1点内容。

问题4:P9-P10,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持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但注解中并未要求附相关证件,请问投标文件中是否须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

回答:需要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仅需提交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电子公章

问题5:技术文件图纸仅定义A4大小,未定义图框及边距等,是否可明确?

回答:正文文字采用A4版面,图纸、施工进度计划表(图)可采用任意版面

问题6:招标文件的技术文件中未对投标技术文件的页数、文本字数、字体及大小,作出约定,能否进一步明确?

回答:技术文件(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采用暗标方式进行评审,所有内容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及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信息技术文件的页数、文本字数、字体及大小不作特殊规定

问题7:合同专用条款中1.6.1款:“……提供88份设计文件……”是否有误?

回答:详见本答疑纪要第二节第2点内容。

问题8:发包人要求”项中第四条第(四)款:交工时间要求的“中标人自接到监理单位下达的开工令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交工验收。”中6个月与工期30个月不符,是否有误?

回答:详见本答疑纪要第二节第3点内容。

问题9:招标文件P10页“根据《关于对注册有效期满的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施函[2010]80号)及《关于增加打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增项专业注册有效期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3号)等有关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项和增项专业注册有效期满的,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继续有效;”是否有误?是否按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执行?

回答:详见本答疑纪要第二节第4点内容。

问题10:关于信用评级评分设置问题

回答:信用评级由主管部门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修订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交建〔2020〕30号)的相关规定评定,未违反《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禁止性规定,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1:关于企业荣誉评分设置问题

回答: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界定和激励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水〔2018〕11号)第二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在政府投资交通运输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交通运输项目的招标或竞争性谈判过程中,给予降低保证金比例、提高工程预付款比例、信用奖励等优惠,同等条件优先考虑”,本加分项设定符合行业主管部门的鼓励方向,未违反《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禁止性规定,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2:关于企业资质评分设置问题

回答: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中“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的规定,设定具备土工试验室的加分未违反法律法规,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3:关于业绩评分设置问题

回答:本项目业绩评分设定的业绩指标低于项目实际需求,该评分项未违反未违反《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禁止性规定,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本招标项目,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认为需要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以及“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统一修改为“2023年5月1817:30:00(北京时间)前”。

2、招标文件第87页合同专用条款中1.6.1款:“……提供88份设计文件……”更正为……提供8份设计文件……”。

3、招标文件第123页发包人要求中第四条第(四)款:交工时间要求的“中标人自接到监理单位下达的开工令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交工验收更正为交工时间要求的“中标人自接到监理单位下达的开工令之日起,27个月内完成交工验收。”

4招标文件第10页“根据《关于对注册有效期满的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施函[2010]80号)及《关于增加打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增项专业注册有效期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3号)等有关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项和增项专业注册有效期满的,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继续有效。”修改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5、招标文件重新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请各投标人及时查阅并下载

 

、投标人在截标前应随时登陆该网站,查询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答疑纪要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网站上发布。本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东山县交通综合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