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在我市承揽新的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函》(闽建建函〔2018〕137号)的要求,现商请贵中心在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予以公告:暂停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在我市承揽新的房建和市政工程设施时间半年,从2018年9月30日起计算。
特此函告,请予支持。
附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在我市承揽新的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函》(闽建建函〔2018〕137号)
2018年10月8日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