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四都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上湖村人文片区尚美新区农村商店及小型超市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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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四都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上湖村人文片区尚美新区农村商店及小型超市工程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诏发改〔2021〕59号、诏发改〔2023〕3号和诏发改审〔2023〕2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诏安县佳都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申请上级补助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诏安县佳都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本地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四都镇上湖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9607.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997.88平方米,计容 建筑面积11930.40平方米。规划建设一栋农贸市场,内设商铺、超市及  仓储区,地下一层为停车场等,配套建设道路、地上停车场、场地铺装、绿化、室外给排水、供配电系统及照明工程等基础设施;概算总投资9112.2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160.4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86.83万元,基本预备费417.36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347.6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诏安县四都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上湖村人文片区尚美新区农村商店及小型超市工程,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物高度约17.05m,为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7997.88m2,为建筑面积8万㎡以下的建筑工程,单跨跨度/米的建筑工程,高度/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以上指标为建筑工程三级企业可承担的范围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物高度约17.05m,为建筑物高度15~100米之间的,建筑规模属于中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同预算审核价63062985.79元(含暂列金3093252.65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不适用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及闽建办筑〔2018〕1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进行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函[202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④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⑤根据建办室(2019)50文、闽建筑〔2019〕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贰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壹级、贰级临时建造师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⑥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⑦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0日 00:00:002023年11月3日 09:00:00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6.00%≤K<10.00%)(含6.00%,不含10.0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11月2日 17: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1月3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佳都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四都镇外埕村外埕621号,邮编:3635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6091794,传真:/

联系人: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本地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86号文元楼5楼,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fjbdt118@163.com

电话:0596-2951815,传真:/

联系人: 刘青梅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诏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玉良路

联系电话:0596-332420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

联系电话:0596-6096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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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506240601800188003001]诏安县四都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上湖村人文片区尚美新区农村商店及小型超市工程.ZZ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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