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58线安溪界—华丰镇草坂村路面改造一期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G358线安溪界—华丰镇草坂村路面改造一期工程
招 标 人:华安县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0596-7362080)
招标人地址:华安县大同西路15号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佰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姚(18959613013)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
工程建设规模:预算总造价1002.712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911.0192万元;预算审核价为:9004662.00元(含暂列金额为:260000.00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信用分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1日09时00分
工程交易地点: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候选人:新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价:人民币大写捌佰贰拾玖万零肆佰叁拾玖元整(含暂列金贰拾陆万元整)【小写:¥8290439元(含暂列金260000元)】
项目负责人:曹凯 证书编号:皖234151567739
工期要求: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质量要求:本工程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闽交建【2020】11号”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路局养护工程管理实施细则》、《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5220-2020)、《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验收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评标委员会名单:洪达华(组长)、董仙旺、朱少敏、陈杰、徐丽凡
废标情况:“福建省众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条款,你公司投标文件的工程一切险和工伤保险的保险费未按规定报价,第二信封初步评审不通过。
公示期:2023年11月02日至2023年11月13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安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596-7360032、0596-7367867
招标人:华安县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佰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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