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区综合应急救援中心(一期)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信息时间: 2018/11/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芗城区综合应急救援中心(一期)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芗城区综合应急救援中心(一期)电力工程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龙发改审[2014]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芗城区消防大队,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市芗城区消防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芗城区综合应急救援中心(一期)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金峰工业园惠民路以东,原市毛纺厂以西,规划道路以南;
2.3.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供配电设施[从上级电源点至专变配电房低压柜的所有供配电设施]。项目投资估算约100万元;
2.4.投资总额:人民币10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各阶段工程勘察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设备以及材料采购、施工、交(竣)工验收以及整体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即中标人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且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并顺利送电的工程。
2.5.2内容:芗城区综合应急救援中心(一期)电力工程供配电设施的勘察设计、施工及保修等。
2.6 计划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
2.6.1. 勘察设计周期(从方案优化至提交勘察和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止): 30 日历天。
2.6.2. 施工工期: 60 日历天(完成项目建设竣工验收且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合格)。
2.7.质量要求
2.7.1 设计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符合权属供电部门或单位认可的有效的相关规范要求。
2.7.2 施工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要求且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并送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相适应的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由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和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牵头人可以支付费用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专业为机电工程;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进行信息登记;投标人应符合《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的规定。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1月02日至2018年11月06日采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资料,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前提交一份备用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备用投标文件为准)。
4.4有关投标文件的下载和制作疑问,请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11 月27日 8 时 30 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将投标文件上传到电子招投标系统交易平台,且在开标前提交一份备用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及身份证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总承包项目经理未亲自前来参加开标并拍照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可授权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授权委托人。
5.3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5.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5.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办法
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8 年11 月26日 12 时 00分前汇达招标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7.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 小写:18000.00);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投标保证金方式
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汇达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漳州市芗城区公安消防大队
账  号:1409020109022000154
开户行:工行漳州市分行龙江支行
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应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根据漳行政【2012】19号及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需要再缴交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银行保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方式四:经漳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消防大队
地 址:漳州市桥南路26号  电话: 13960086692
联系人: 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悦华城市广场2#1403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31058 ,传真:0596-2931058
联系人:  小黄  

漳州市芗城区城乡建设局      电话:0596- 2934367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E3506010601100286001001]芗城区综合应急救援中心(一期)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ZZZF
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