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划拨存款通知书(2023)闽06执326号的通知,长泰县第二建筑有限公司的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收讫证明编号0539)自2024年1月30日起停止使用。
特此通知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