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朝阳园区规划展示馆优化设计及施工一体化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6/1/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朝阳园区规划展示馆优化设计及施工一体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福建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漳蓝管经【20151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优化设计及施工一体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朝阳园区规划展示馆优化设计及施工一体化工程;

    2.2建设地点: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朝阳园区;

    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展览馆总建筑面积约600m2,项目总投资约200万元;

2.4招标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展示馆方案优化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装修及展厅内消防工程设计及施工一体化工程、后续阶段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6设计及建设周期:设计施工总工期共为60个日历天,投标人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优化设计,15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含概算),并正式完成项目建设竣工验收且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2.7质量要求

2.7.1工程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7.2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及以上资质或②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并提交相应材料,并持有合格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室内装饰设计师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7拟派出本项目的安全员应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9根据闽建筑[2015]35号规定,自201611日起实施,①省内建筑企业信息以福建省建筑业/工程监理/招标代理机构管理信息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

②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含参加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下称“省外信息登记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信息登记具体办法另行通知),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113日至2016117日,每日上午8:00 1130,下午15301730(北京时间),在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漳州市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六楼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23日北京时间8:30时,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到开标现场参加核验,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未到开标现场核验的,投标人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三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1622日北京时间16: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圆整(小写:¥40000.00

汇入银行投标保证金专用户:

单位名称: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漳州蓝田支行(柜台汇款)或中国银行漳州分行(网上转账汇款)

        号: 4117 6471 3415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朝阳园区规划展示馆优化设计及施工一体化工程投标保证金” )

方式二: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

6.4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

 

 

 

 

存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福建省年度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刊登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等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96-210092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陈

电话:0596-2961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