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堀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5/12/1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招标条件

     本工程下堀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已由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古管审[2015]27号文批复,建设资金为业主多渠道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漳州市古雷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下堀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

2.3.工程建设规模:设计路线总长度约为2.505km,具体实施长度约2.5km,道路设计红线宽度为25m,两侧各30m绿化,道路设计速度为3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

 2.4.投资总额:本项目投资匡算33223.3万元,建安造价约14259.21万元

 2.5.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①工程勘察: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各阶段测量、后续服务(出具指导意见书、现场指导、参加各阶段必要的验收及处理现场有关地质问题等)等工作。②工程设计:必要的工程测量、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技术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派驻设计代表、出具指导意见书、现场指导、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参加各阶段必要的验收及处理现场有关设计问题等)、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

    2.6.2.招标内容:①工程勘察: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钻探、试验(原位、土工、水化、岩土)、测试、监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②工程设计:全路段路线、路基、路面、桥涵(如有)、交通、给水、排水、污水、通讯、燃气、道路照明、电力、弱电、管线综合、绿化、交通工程等项目的设计。

    2.7勘察设计周期要求:

     2.7.1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提交勘察大纲,发包人或监理人通知进场勘察之日起4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送审稿及满足初设报批要求的勘察报告;初设文件审查会后7日内提交初设设计文件报批稿;取得初设批复后7日内提交审查通过的地质勘察报告书及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施工图审查通过后3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稿。

    2.7.2后续服务阶段:从中标人提交正式的地勘报告书、施工图至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备案止,包括设计文件及勘察报告书审查阶段的修改完善、配合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备案、项目审计、备案、移交等后续服务工作并配合审计止。

2.8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要求及建设部163号令,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两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且有效的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备注:非福建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福建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福建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与福建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合同协议至少仍具有1年的有效期),方可参加投标。

    3.3.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并应由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牵头人可以支付费用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路桥或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或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联合体牵头人公司进行任职,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设计单位派出;

    3.5.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联合体勘察方公司进行注册,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应由勘察方派出。

    3.6.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22120151225(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300分至5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取招标资料,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611212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电汇方式办理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汇达指定账户,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写明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

    6.4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漳州市古雷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账号:35001669501052500928

    开户行:建行漳州古雷港支行

    6.5投标保证金退还所需的材料:投标单位在签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递交一份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汇款凭证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11310

00分。

    7.2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身份证、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招标文件购取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场签到并提交投标文件。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证明原件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费用

    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精神由中标人支付。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古雷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杜浔镇古雷大道一号

联系人:小邱      联系电话: 0596-389226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江滨花园沿江2号楼07单元1107

联系人:小孙        联系电话:0596-2063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