枋尚吉村特色民居改造项目(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承包人应在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报送月进度报表,经监理工程师审定并报发包人同意后按核定工程量的80%拨付工程款。
现修改为:(1)承包人应在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报送月进度报表,经监理工程师审定并报发包人同意后支付本月已完成工程量的80%的工程款。
备注:
1、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工程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3、本工程答疑纪要在发布本项目公告相关网站发布。
招标人:漳州市长泰区枋洋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米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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