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山城镇溪边村幸福院综合大楼工程施工招标答疑及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2023/1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南靖县山城镇溪边村幸福院综合大楼工程

施工招标答疑及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关于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解答如下:

问题1:福建省关于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手写签名和签名日期要求,适用范围是否仅为福建省注册的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针对福建省跟省外二级建造师版本差异,省外证件注册所在地如无相关条例要求二级建造师签字的,则提供的真实有效的无签字的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请代理明确回答,符不符合本项目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明确: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并填写签名日期,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

二、本招标项目需要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本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第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中原为: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现更改为: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工程款支付担保采用银行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或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等方式

注:1、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答疑纪要不符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南靖县山城镇溪边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