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华东路(九龙大道至龙文北路)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信息时间: 2015/8/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华东路(九龙大道至龙文北路)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漳州鑫信房地产开发中心的编号为诚实设招漳字[2015]009的漳华东路(九龙大道至龙文北路)路面改造工程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 [2015]10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鑫信房地产开发中心, 建设资金由业主多渠道筹集,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漳华东路(九龙大道至龙文北路)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西起九龙大道,东至龙文北路
2.3.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改造道路全长2600,道路红线宽45(其中机动车道宽23.5,两侧非机动车道宽9,两侧绿化带宽5,本项目不含7.5人行道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
2.4.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初步估算人民币约13141.36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初勘、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和后续设计服务等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勘察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
2.5.2.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路段道路、排水、道路照明、电力、交通设施、管线综合、绿化等。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月。
2.7.1方案设计阶段设计(含初勘):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历天内提交经修改后的方案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第3天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方案(签章完整);
2.7.2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含详勘):方案设计论证通过后8日历天之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审查通过后第3天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
2.7.3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初步设计文件论证通过后(时间以评审会召开时间为准)15日历内提交施工图设计。送审稿审查通过后第5天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2.7.4 后续服务:从中标人提交正式的地勘报告书、施工图至工程竣工结算、归档备案止,服务内容包括设计文件及勘察报告书审查阶段的修改完善、配合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工程竣工结算归档备案等后续服务工作。
2.8.         勘察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两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且有效的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②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
3.2.    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二家。联合体应由具备设计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应具备承担其相应工作的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任一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本项目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二个或以上联合体投标,否则,将取消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4.    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规定,非福建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福建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并已按相关文件规定登记备案且能够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若未在福建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则应与福建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合同协议至少仍具有1年的有效期),方可参加投标,且勘察单位和与其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或公路与城市道路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员工;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8132015817登陆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97北京时间12: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36000元整;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帐号:
开户银行: 市建行营业部
    号:35001662433050012483
    称: 漳州鑫信房地产开发中心
备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人自己需考虑银行之间汇款所需的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到达指定的账户,以款项到达账户的时间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98830,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    开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 漳州市新华南路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3.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4.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资料不退还)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其投标无效。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5.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职称证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代替到场验证登记。(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6.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20.1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本工程勘察设计费为人民币壹佰捌拾贰万元整(即¥1820000元),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此费用包含与本项目勘察设计相关的一切费用及所有税费。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鑫信房地产开发中心;
地址:漳州市元光南路鑫信房地产开发中心二楼,邮编:363000;
电话:0596-2876072      传真:0596-2875173
联系人: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锦绣一方商业街D207-D209室,邮编: 363000
电话:0596-2953268       传真:0596-2926316;
联系人: 先生、小姐 。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等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漳州鑫信房地产开发中心
法定代表人:庄伟廉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洪平
2015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