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HXZ(漳)13021号
工 程 名 称:东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人:东山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13607572333
监督部门: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596-586189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0596-2931393
工程建设地点:东山县西铜路(山前村段)北侧
工程交易地点: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建设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0692.59㎡,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260万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东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办 法:综合评估法。
开 标 时 间:2013年7月24日上午10:30时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东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办方)
中 标 价:2559272元
中 标 工 期:与装修同步竣工
中 标 质 量:合格或合格以上标准
建造师姓名:黄亚艺
建造师资质:二级
建造师注册证号:闽235111139447
第二中标候选人:福建来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办方)
第三中标候选人:福建光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主办方)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王劲勇、李榕、江宝顺、庄金角、翁京明
废标情况说明:无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3年7月24日至2013年7月26日。
招标人(盖章):东山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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