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 后店路(朝阳西路-恒丽路)及后店路(恒丽路-朝阳东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仟羽【漳】招(设)字[2017]第00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后店路(朝阳西路-恒丽路)及后店路(恒丽路-朝阳东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漳州市人民政府、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漳州市龙文区城乡建设局批复以 漳政办【2017】31号、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2016】71号及【2017】75号专题会议纪要、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对该项目的办理意见、漳龙建综【2017】124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后店路(朝阳西路-恒丽路)及后店路(恒丽路-朝阳东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
2.3 工程建设规模:后店路(朝阳西路—恒丽路)西起朝阳西路,东至恒丽路,道路全长600.086米,道路红线宽度30米,道路两侧城市道路退让绿化带各1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总投资初步估算为4243万元。
后店路(恒丽路—朝阳东路)西起恒丽路,东至朝阳东路,道路全长326.416米,道路红线宽度30米,道路两侧城市道路退让绿化带各1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总投资初步估算为3556万元。
2.4 投资总额:总投资初步估算7799万元,其中建安投资约5300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后店路(朝阳西路-恒丽路)及后店路(恒丽路-朝阳东路)道路工程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2.5.2招标内容:工程勘察及全路段路基、路面、交通、给水、排水、道路照明、电力、弱电、管线综合、绿化、交通工程等项目的设计,具体以漳州市城乡规划局规划条件通知书(2017)漳规条字路006号及(2017)漳规条字路014为准。
2.6 本项目设计服务周期,具体如下:
本项目的设计周期:从中标通知书领取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止。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周期具体如下:
①、方案设计: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5日历天。
②、初步设计(含概算):方案设计文件通过批复后10日历天应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
③、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通过批复后15日历天内提交指定道路的施工图设计送审稿,同时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后7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用于施工招标的技术规范。
④、后续服务:从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项目审计、备案、移交止。
⑤、勘察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历天(其中初步勘察报告应在15日历天内提供)应提供符合设计规范及勘察规范要求的详细勘察报告,同时保证在初步设计阶段之前提供详细勘察报告。
设计周期含初勘、详勘及测量工期,初勘、详勘勘察成果及测量成果的提供时间应能满足各设计阶级的需求。
注:本项目的地质勘察要求两个勘察点之间间距不超过30米;
2.7 勘察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专业设计(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②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类资质应包含岩土工程专业)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人数不超过2人),根据闽建【2013】6号文,未在我省设立土工实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试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两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方可投标。
3.2.2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并应由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牵头人可以支付费用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路桥、市政、道路、桥梁、桥隧、给排水、市政施工、道路桥梁、城市道路、道路与桥梁)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执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无
3.5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
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设计负责人及勘察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提供)
3.6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0日登陆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并根据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电子招投标的要求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资料,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11月7 日北京时间17:00时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 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6.4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账号:9080216010010000011157
开户银行:农商银行龙文支行
说明: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银行帐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指定帐户导致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6.5 使用年度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有效的“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1月8日上午8时30分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1月8日上午8时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开标地址: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①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②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③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的。
7.4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联合体投标以牵头人的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应到场验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可以与设计项目负责人同一个人,也可以为不同人。
同时须携带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签到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
7.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4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com),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等媒介发布。
9. 费用
9.1.本工程勘察设计费暂按60万元计取,最终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计算依据,以施工中标价(不含暂列金)作为本项目设计费的计费基数,下浮40%后重新确定勘察设计费。即工程勘察设计费=2002收费基准价×专业系数(0.9)×复杂系数(1.0)×附加系数(1.0)×60%。
以上勘察设计服务费已包含设计费用与勘察费用、地形复测及工程断面测量费用及后续服务费等(详见招标文件),固定总价包干。
9.2.投标人中标后,应按规定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交纳中标工程交易服务费。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精神,由中标人支付。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 ,邮编:363005;
电话:13559694910, 联系人: 小陈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胜利西路419号四楼(区交通局对面),邮编:363000 ;
电话:0596-2039099,传真:0596-2039099, 联系人:小庄。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