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投标人: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3号)文件工作要求,我中心将取消“对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由原80万元调整为50万元”的通知,不调整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各有关投标人无需到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办理退款手续。
特此通知!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