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平和县县道山国线与县城东环路平交路口工程一阶段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7/8/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平和县县道山国线与县城东环路平交路口工程一阶段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县道山国线与县城东环路平交路口工程一阶段施工项目已由平交审【20173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和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平和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平和县小溪镇高南村。

2.2  项目的规模:本工程总投资约730.108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647.3668万元。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6203815.15(含暂列金290000)。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平和县小溪镇高南村。路线起点于山国线,起点桩号为K0+000,东西走向,终点止于东环城路,桩号为K0+214.584,本次设计路线总长0.214584KM。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路基、路面工程等。

2.7  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及国家现行公路工程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年检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必须列入全国公路信息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

3.2具备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并持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开标时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电子系统核实,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未到场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3.6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3.7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08 23日至201708 27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招标人网上不提供电子版施工图纸,投标人需向招标代理单位购买本工程施工图纸,售后不退)。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如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纸质材料,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到场无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携带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0929830分前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09298 30分;开标地点: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大厅);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5.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 092817时(含)指款项到账时间

6.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单项工程缴交保证金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在规定的时间内汇入指定帐户:汇款单上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字样,缴交时间确认以银行进帐单上盖章的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电子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附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溪信用社

    名: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9081026010010000000517

②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或者已缴存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应出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以及被认定为龙头企业的有关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③银行保函形式、保险保函形式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

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承包人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采用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出具担保保函的工程担保公司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保函的有效期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7.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建设局网站、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和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平和县小溪镇琯溪路359

联系人:林先生

    话: 0596-5280258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32509-2512

电子邮件:   hrc2161156@163.com 

电话: 05962161156(漳州)

传真: 05962161156(漳州)

联系人:黄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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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50628201708215641147519]平和县县道山国线与县城东环路平交路口工程一阶段施工项目.ZZ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