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南漳州新能源汽车城全过程工程咨询补充答疑


【信息时间: 2024/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闽西南漳州新能源汽车城全过程工程咨询

补充答疑

一、招标文件的说明

    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增加“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招标文件根据本澄清文件作出调整,并更新方案效果图,现招标文件和方案效果图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说明

1、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六条要求“招标人应当根据我省全过程工程咨询实施情况,合理设置招标文件条款。在20241231之前······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含正在实施的)可以作为加分指标且不多于2项。”本项目无论是投标人业绩还是项目总负责人业绩,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均超出2项业绩的要求,明显排斥其他投标人,建议按照相关文件修改为2项业绩。

答:截止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福建省暂未发布全过程咨询招标的相关文件范本,仅发布征求意见稿,本工程项目面向全国招标,本评分项的设置有利于建设单位择优选择全咨经验丰富的全过程咨询服务企业及经验丰富的项目总负责人,增强工程建设过程的协同性,保证项目的顺利推进。

2、问:本项目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每承接过1项(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业绩的得1分,得分不超过3分;在此基础上,提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为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且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70000平方米的每项再加0.5分,加分不超过1.5分;本小项满分为4.5分。”其中“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且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70000平方米”的业绩指标设定是特殊性设定,参考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1228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二、规范招标文件编制中(四)“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不得超过两项,指标参数原则上不高于招标项目实际指标值的三分之二。招标文件中类似工程业绩的定义应全文保持一致。”本项目业绩设置指标过高,故意排斥其他投标人,建议按有关文件规定修改。

答:本项目非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不适用本项目。目前项目指标设定与本项目的工程实际规模一致,符合项目情况,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3、问: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企业实力、荣誉及信用加分项中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监理过的(房建项目)近五年获得过鲁班奖或者国家优质工程奖的每个得0.5分,满分3分。”本项目的质量管理要求并无创优、获奖的要求,为何加分中设定国家级奖项,并且必须提供6项国家级奖项才能得到满分,明显是排斥性加分项,是不公平条款,必须删除该条款。

答:国家级奖项是国内公认的工程建设质量最高奖项,是对投标人综合实力的考核,本评分项有利于择优选取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

4、问: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企业实力、荣誉及信用加分项中第4个加分点要求“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22年度监理业务收入达到4000万元的得1分;每增加1000万元监理业务收入加0.5分,加分不超过2分,本项满分3分。注:需提供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中对应企业信用分明细中监理费年度收入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此加分项与第2个加分点“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牵头方信用分=企业季度信用得分*5%。”内容重复,第2个加分点应用的是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的信用评价分值,第4个加分点的监理业务收入根据备注就是企业信用得分的组成部分,同一性质内容设置2个加分点,明显在监理企业信用分区域内用收入金额来排斥其他监理企业,并且结合这两个加分点,明显指向某一家监理企业,本项目招标文件就是为指定投标人量身定做,作为潜在投标人,有权以此为证据向上一级主管单位举报投诉,请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悬崖勒马,及时改正。

答: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商务部分企业实力、荣誉及信用第4点指标的设定

三、招标文件修改或补充通知

1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商务部分企业实力、荣誉及信用第4点“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22年度监理业务收入达到4000万元的得1分;每增加1000万元监理业务收入加0.5分,加分不超过2分,本项满分3分。”指标的设定。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商务部分企业实力、荣誉及信用第1点“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监理过的(房建项目)近五年获得过鲁班奖或者国家优质工程奖的每个得0.5分,满分3分”修改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监理过的(房建项目)近五年获得过鲁班奖或者国家优质工程奖的每个得0.5分,满分2.5分”。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商务部分企业实力、荣誉及信用第2点“独立投标人或联合牵头方信用分=企业季度信用得分*5%”修改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牵头方信用分=企业季度信用得分*10%”。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1投标报价分值调整为38.5分,商务部分分值调整为36.5分。条款号2.2.2投标报价评分调整为38.5分,条款号2.2.4商务部分分值调整为36.5分。

四、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补充答疑不符的,以本补充答疑为准。

五、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闽西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期: 202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