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工程(幕墙、室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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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工程(幕墙、室外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工程(幕墙、室外工程)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诏发改【2019】2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

2.2.工程建设规模: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工程(幕墙、室外工程)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工程(幕墙、室外工程),

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工程幕墙20596.418平方米,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型的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本工程含有道路、景观给水工程,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5505429.67(含暂列金¥121万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

包企业资质和不低于一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

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

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

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及闽建办筑〔2018〕18号文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投标人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还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进行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③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函[202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⑤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应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7日 08:00:002023年9月8日 09:00:00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6%≤K<1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9月 7 日北京时间16:00: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保函形式、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9月8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邮编:363500

电子邮箱:/

电话:15260637870,传真:/

联系人: 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中段亨立大厦1#楼1501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youshengzz2680061@163.com

电话:0596-2680061,传真:0596-2680061

联系人: 小蔡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诏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玉良路

联系电话:0596-332420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

联系电话:0596-6096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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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ofd
[E3506240601800043002001]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工程(幕墙、室外工程).ZZZF
招标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