圳头横路(龙昌路-龙文南路)、圳头纵路(新浦东路-迎宾路)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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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头横路(龙昌路-龙文南路)、圳头纵路(新浦东路-迎宾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圳头横路(龙昌路-龙文南路)、圳头纵路(新浦东路-迎宾路)道路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漳龙发改审【2021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蓝田街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呈十字,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其中圳头横路(龙昌路-龙文南路)道路工程全长418.096米,道路红线宽度16米;圳头纵路(新浦东路-迎宾路)道路工程全长439.743米,道路红线宽度12米,主要建设道路工程(包括路基、路面)、给排水、电力、通信、照明、交通、雪亮、绿化工程等市政配套设施。项目总概算2896.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48.91万元;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16841718.52(含暂列金800000)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道路工程(包括路基、路面)、给排水、电力、通信、照明、交通、雪亮、绿化工程等市政配套设施。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属于中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5237546.67(含暂列金80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7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实行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③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④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根据闽建筑〔20223号规定,投标人需提供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914 08:30:002022108 9: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8%≤K12%(8%,不含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108 9:3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电子保函、②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根据漳发改法规【20222号文关于全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使用电子保函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应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108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景檀路26号蓝田开发区招商大楼四楼,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105929,传真:/

联系人:小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21507,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yzzz2967466@163.com

电话:0596-2061979,传真:/

联系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龙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西溪亲水公园内

联系电话:0596-21281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南侧)

联系电话:0596-2939029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pdf
[E3506010601800847001001]圳头横路(龙昌路-龙文南路)、圳头纵路(新浦东路-迎宾路)道路工程.ZZZF
招标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