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林墩溪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裸露山体植被复绿、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后炉湾、松柏脚等5处不稳定边坡)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2023/10/1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长泰县林墩溪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裸露山体植被复绿、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后炉湾、松柏脚等5处不稳定边坡)补充通知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 值取8%~12% (含8%,不含12%) ],更改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K 值取8%~12% (含8%,不含12%) ]”。

2、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第11条修改为: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根据闽建筑〔2018〕41号除《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中列出的品种外,其余均不随市场价格波动而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中列出的品种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及以内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不予调整;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外的,其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其价差(即超过5%的部分)计算以发包人提供的基准单价与施工当月实际用量的材料(设备) 综合价(按照施工当月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综合价格为准;)的差额为依据进行调整;《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以外的品种价格不予调整。价差调整不参与下浮。

本合同工程约定的物价波动引起的价差按实际发生的当期的工程量进行确认,此部分价款在经相关部门结算审核定稿后,计入工程结算款一并支付;

发生的价差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

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11.1.2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

2)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5%以内

11.1.3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调整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5%以内

3.本项目招标文件已重新生成,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4.本项目图纸已上传到平台,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5.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XML格式已重新上传到平台,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备注:

原招标文件中与招标公告不符合部分已修改,具体内容详见新生成的招标文件。各投标人应自行重新上网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内容为准。

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敬请谅解。

 

 

 

招标人:长泰经济开发区林墩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晟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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