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锋工业加工区东壹号厂房改造修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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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锋工业加工区东壹号厂房改造修缮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前锋工业加工区东壹号厂房改造修缮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漳芗发改审【2022】2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新桥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区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新桥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前锋工业加工区东壹号厂房改造修缮项目,总建筑面积3933.62㎡。本次拟对一至四层主体进行修缮,改造消防水池、泵房、值班室、配电室、消控室及电梯、钢梯、非机动停车棚、围墙、场地硬化、综合管网等室外配套内容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前锋工业加工区东壹号厂房改造修缮项目(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房屋建筑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300-3000万元属于中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8687859.52(含暂列金:人民币40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以网上截图扫描件为准)。②根据建市[2017]24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在黑名单有效期内其投标将被否决。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④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在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招投标系统原因导致不能解密的除外),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2209:30:00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6%≤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0516 12:00:00(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现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或工程担保保函形式或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或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517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新桥街道办事处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新桥街道新浦路8号,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873346,传真:/

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漳华中路491号荣成四季商业广场3幢303-305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hrc2161156@163.com

电话:0596-2161156,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芗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北路48

联系电话:0596-294427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南侧)

联系电话:0596-2939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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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edc
[E3506010601800770001001]前锋工业加工区东壹号厂房改造修缮项目.ZZZF
招标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