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平和县2013年度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眉山小流域工程


【信息时间: 2013/6/1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平和县2013年度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眉山小流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JS漳招字【2013013
 
1.       招标条件
平和县2013年度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眉山小流域工程建设项目,已由 福建省水利厅文件 闽水水保〔20134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及地方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平和县九峰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和县2013年度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眉山小流域工程
2.2.          建设地点:平和县九峰镇
2.3.          资金来源:中央补助及地方筹措解决
2.4.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650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综合治理措施面积1380hm2,其中封禁1090 hm2(管护957 hm2,补植133 hm2),坡改梯290 hm2,排水沟10.453km,道路21.349km,(其中碎石机耕道路长10.453km,田间道长10.896km),蓄水池96口,水保公园1处。【其中小流域工程预算审核书中的植草措施78196元和管护措施173120元及补植措施712974元除外】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审核书。
2.6.          标段划分: /  
2.7.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8.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必须经过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的企业信用登记备案;
3.2.    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3.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无在建工程且应在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通过信用登记备案;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619日至2013623日,每天上午0800分至1200分,下午300分至1730分必须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K=8%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371173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应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开标时需携带原件备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溪信用社;
 帐户名称: 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9081 0260 1001 0000 0005 17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人应于201372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  提交地点为: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
7.3.  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8.       开标时间:201372900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建设局网站(http://www.zzcin.com/)、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平和行政中心.org)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和县九峰镇人民政府
话:   18959676222      
联系人:  曾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漳州市芗城区悦港路87号龙江明珠15B503   
    话:  0596-2631717         传真:0596-2631717
人: 小黄
 
 11.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溪信用社;
 帐户名称: 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9081 0260 1001 0000 0005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