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龙文区北环城路西段(九龙大道至龙文北路)规划调整勘察设计


【信息时间: 2016/12/2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龙文区北环城路西段(九龙大道至龙文北路)规划调整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的编号为 FJZY招标2016-064龙文区北环城路西段(九龙大道至龙文北路)规划调整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漳发改审[2014]10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多渠道筹措,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龙文区北环城路西段(九龙大道至龙文北路)规划调整
2.2.         建设地点: 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  
2.3.         工程建设规模:龙文区北环城路西段(九龙大道至龙文北路)设计起点接现状北环城路与九龙大道交叉口,桩号K0+000,终点接现状北环城路东段与龙文北路交叉口,终点桩号K2+130.646,全长2.130km,已完成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并开工建设,由于《漳州市城乡规划局规划条件通知书 》(2015)漳规条字路027号及《关于九十九湾“闽南水乡”项目规划建设的专题会议纪要》,对龙文区北环城路西段(九龙大道至龙文北路)桩号K0+300~K1+500段,全长1.20km进行规划调整,需对该规划调整的路段的工程勘察和设计进行招标。
2.4.         投资总额:本次招标范围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6400 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龙文区北环城路西段(九龙大道至龙文北路)K0+300~K1+500段勘察和设计(即由规划调整引起的所有的内容),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含地形测量)、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等(含防洪设计专项规划报批)
2.5.2. 内容:道路、桥梁、涵洞、公共交通、绿化景观、九十九湾滞洪区改河工程及给水、排水、照明等市政综合管线等专业工程设计和工程勘察。
2.6.         设计周期:
(1)方案设计优化阶段:合同签订之日起 7 日历天内提交经优化的方案设计文件,方案审批通过后 7 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方案设计文件。
(2)初步设计阶段:方案审批通过后 1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和工程概算文件;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批通过后 7 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书。
(3)施工图设计阶段:初设文件和概算审批通过后 14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通过后 7 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4)后续服务阶段:从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至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归档备案止,包括设计文件的修改完善、配合施工图的预结算工作、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变更、技术咨询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归档备案等后续服务工作。
(5) 勘察人应在各阶段的设计工作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在不影响设计时间要求的前提下交叉或同步地进行各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相关行业规定的要求并通过审查部门的审查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3.1.1.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资质;
3.1.2.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级资质;
3.1.3.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级或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设计级资质证书。
3.2.    本项目只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道路或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设计方派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应由勘察方派出。
3.4.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道路全长≥1公里的主干路或以上等级的市政道路工程(公路或高速公路等非城市道路不属于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3.5.    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规定,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应在福建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福建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应与福建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勘察单位和与其签订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1220日至20161224日采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资料,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前提交一份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备用投标文件为准)。
4.4.    有关投标文件的下载和制作疑问,请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7 111 12 00分前汇达招标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20000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汇达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龙文支行
    称: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
   号:161090101400000596
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应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勘察设计企业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 1 12 8 30 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将投标文件上传到电子招投标系统交易平台,且在开标前提交一份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备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本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96.84 万元整。
8.2.    招标人公布的每米进尺勘察费综合单价为 120 元,工程勘察收费=实际进尺长度()×勘察费综合单价
以上费用包含本招标范围及内容所有服务项目的费用,包干使用;设计费至少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及设计概算等所有费用(包括各阶段专家或相关部门审查评审费及施工图审查费等所有费用,中标人必须完成所有评审及报批程序,将审查合格的完整的图纸交给招标人使用) 勘察费至少包含完成本项目的初勘、详勘、工程测(含地形测量)等所有勘察工作(包括各阶段专家或相关部门审查评审费及地质勘察成果审查费等所有费用,中标人必须完成所有评审及报批程序,将审查合格的完整的勘察报告交给招标人使用),并满足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及设计使用要求。(备注: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出图范围以相关审批部门的要求为准,包含且不限于此次招标范围。)
8.3.    投标人应综合考虑与原设计单位的配合与衔接中可能产生的费用并纳入投标报价中。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龙文区行政服务中心七楼,邮编:363005
电话:0596-2103615 
联系人:  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江滨花园沿江5幢(龙湾盛世)420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668059             传真:05962861737
联系人:吴女士                  邮箱:fjzy888@126.com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监督部门: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蓝田管委会建设局、经济发展局;

电话:0596-20531270596-2937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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