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平和县芦溪镇西新-秀芦村2015年土地整理项目


【信息时间: 2016/12/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平和县芦溪镇西新-秀芦村2015年土地整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MCS[ZZ2016]第3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芦溪镇西新-秀芦村2015年土地整理项目已由漳州市国土资源局 漳国土资综〔2016〕10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平和县芦溪镇西新-秀芦村;
2.2 工程规模:该项目总投资620.60万元;本项目整理面积为1939.36亩,通过土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51.05亩,出地率2.63%。主要工程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
2.4发包价: 445.55万元(K=5%),工程预算审核价为469万元;
2.4 招标范围:平和县芦溪镇西新-秀芦村2015年土地整理项目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预算审核价、招标文件及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通知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36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福建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及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和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和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以及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
    3.4 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和安全员等应具有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保证金
方式一:单项工程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1月 16 日 17:00时(含)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并写明投标人及投标项目全称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小写:50000元)
    (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溪信用社;
帐户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08 102 601 001 000 000 0517
注: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项目名称可简写),否则业主单位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3.7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K=5%)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12  29  日至2017 1  2  必须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 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 月 17 日上午08: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地点为: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
5.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5.3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5.4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到场参加开标,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平和行政中心.org )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平和县芦溪镇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96-5590198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广场26幢2306室
  邮箱:zzchangshijianli@163.com
  联系人:小郑    联系电话:0596-2112597 
  传真:0596-2112597
   
  交易中心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
  监督部门:平和县国土资源局、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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