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九龙江高峰生态谷玻璃景观桥工程


【信息时间: 2016/12/1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九龙江高峰生态谷玻璃景观桥工程招标公告

闽聚星招字【2016】漳第02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龙江高峰生态谷玻璃景观桥工程已由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闽发改备【2016】E1000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九龙江阳明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多渠道自筹,招标人为漳州九龙江阳明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平和县霞寨镇
    2.2.工程建设规模:玻璃景观桥,主跨100m,桥梁全长156m。项目总投资约3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九龙江高峰生态谷玻璃景观桥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招标文件等以及在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文件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预算审核造价,下同):工程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贰佰捌拾肆万陆仟玖佰玖拾肆元柒角陆分{小写:¥2846994.76元(含暂列金额¥1500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日历天,90日历天完成主体工程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按闽建建[2013]43号、闽建筑【2014】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有效的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人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确定办法按闽建筑【2015】23号文执行)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7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1217日至20161221日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如需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书面材料及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6%)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万整(小写:¥50000.00)
    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
    方式一: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转帐或电汇形式(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账户开户行汇入指定账户);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161227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收款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2、汇入银行投标保证金专用户:
开户银行: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溪信用社
帐户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908 102 601 001 000 000 0517
    说明: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银行帐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指定帐户导致其投标被否决,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九龙江高峰生态谷玻璃景观桥工程投标保证金”)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件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有效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使用年度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有效的“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再另行缴纳其他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申请函”后附上《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方式三: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
    1、银行保函形式。
    2、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可采用在本省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
    3、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1228日北京时间 8:30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1228日北京时间8:30,提交地点为: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在现场提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时,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除外)、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一份;②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同时提交相应复印件(项目经理可以是被授权人)。(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③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7.3条款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http://www.fjbid.gov.cn) ”、“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及“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平和行政中心.org”网站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九龙江阳明投资有限公司;     
 址:平和县霞寨镇;   
联系人:邹先生       话:0596-530288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址:漳州市胜利东路23号科技大楼7楼    邮 编:363000
话:0596—2682006                      传 真:0596—2682006
联系人:小卢、小黄                                  
 
 
 
    监督管理部门: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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