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936五新线华安县新圩镇五岳村道路拼宽工程抽取公告第(1)次


【信息时间: 2022/1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Y936五新线华安县新圩镇五岳村道路拼宽工程抽取告知书

1.项目条件

本项目Y936五新线华安县新圩镇五岳村道路拼宽工程已由华安县交通运输局以华交审[2022]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安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华安县新圩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

Y936五新线华安县新圩镇五岳村道路拼宽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发包内容:

Y936五新线华安县新圩镇五岳村道路拼宽工程,具体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为准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预算审核价为 2100125.00元(含暂列金/ 元,保险费 ¥11897.00元,安全生产费¥30861.00元)

1)本项目下浮率:

K=6%

2)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发包价=2100125-11897-30861)×(1-6%+11897+30861=1976682.98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等相关验收标准合格或以上

2.7 发包人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合同形式,工程量按实结算;②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承包单位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及金额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执行。③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候选企业不必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签到并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在线提交。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华安县“小规模工程”企业候选名录库中的企业。如候选企业在抽取时发现不在候选企业名册内,则不能参与抽取。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 报名参选时间:2022122日至2022126

4.2 报名方式: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http://fujian.etrading.cn)报名;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杨 电话:0596-2189525

4.3 抽取时间:2022-12-7 09:30

4.4 抽取地点: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4.5 抽取方法:简易抽取中标人办法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同类型:固定单价合同。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3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①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本月完成工程量由承包人计量,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发包人确定后支付,支付金额为本月完成工程量的80%

②工程交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材料归档后,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③剩余3%做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14天内无息退还。承包人在提交完工验收报告时应向发包人提交质量保修书,使用期间内如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时做好保修而使发包人自行组织返修的,发生的返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扣除。缺陷责任期满后14天无息退还剩余质量保证金。保修按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合同执行期间劳务、材料、机械台班等价格上涨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再调整合同单价,投标人所填写的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和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变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约定调整的除外)风险自负。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合同价的10%;

7.2 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须为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现金(电汇或支票形式)或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采用的银行保函须由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所需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在签订合同前,承包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履约担保。未按规定缴交履约保证金,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7.3 履约担保期限:有效期应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华安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址:

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新圩镇

邮 编:

363800

电子邮箱:

/

    话:

13860829980

传 真:

/

联系人:

陈先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

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

0596-7359768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卓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广场20905906

联系电话: 0596-2189525 

 

  期:

202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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