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第二中心小学迁建工程电力迁改工程抽取告知书


【信息时间: 2023/6/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第二中心小学迁建工程电力迁改工程抽取告知书

项目编号:E3506927202000121

1.项目条件

本项目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第二中心小学迁建工程电力迁改工程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审批局漳台行政审经[2022]10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角美轨道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社头片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预算审核价1208078元(含暂列金67700元)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

新建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第二中心小学迁建工程电力迁改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发包内容:

10kV角美镇线市场后分支线#05杆至#07杆、10kV角美镇线北引分支线#01杆至#02杆等部分线路迁移改造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预算审核价1208078元(含暂列金67700元)

(1)本项目下浮率

下浮率(K)在报名截止后现场抽取,K的取值区间为 6%到10 %(含6 %,不含10 %),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

2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发包价=(预算价-暂列金)x(1-K)+暂列金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电力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合格标准,且通过工程项目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并送电

2.7 发包人其他要求:

①签订合同时间: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签订合同时须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联系方式。②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的支付详见招标代理合同约定。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不低于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且为漳州台商投资区小规模工程入库施工单位名录库中的企业。

    因本地区企业库中/资质的企业不足,现同时向社会征集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请有意向的单位,于抽取时间前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并附上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文件。抽取时分两轮进行:第一轮先从符合资质要求的社会施工单位中抽取/家,第二轮从第一轮抽取出的单位和本地企业库中符合资质要求并递交响应文件的单位中抽出承包单位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 报名参选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2日

4.2 报名方式: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fujian.etrading.cn/)(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报名

4.3 抽取时间:2023-07-03 09:30

4.4 抽取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角美动车站对面)]

4.5 抽取方法:简易抽取中标人办法(公开随机抽取)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类型: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合同方式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7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①施工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经发包人审批后28天内,由发包人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50%给承包人。剩余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待工程量完成至50%且已拨付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已全部用于工程措施项目后与工程款同步据实支付,支付时需提交上次已拨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出使用情况,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合同实施过程中,若发现承包人虚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次,并全数退还虚报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②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金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本月完成工程量由承包人于每月25日前计量(不含设计变更和发包人中间签证增减费用等),经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审批后,28天内支付。每月拨付进度款前需提交上个月已完成工程量的相关工程过程资料,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提交完整的结算送审资料向发包人书面申请支付,发包人收到申请后28天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不含设计变更和发包人中间签证增减费用等);④经结算审核完成且工程资料完整归档后,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审批后28天内支付至工程结算审核总价的97%。⑤预留工程结算审核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于缺陷责任期满后(缺陷责任期2年)承包人提交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审批后28天内结清剩余的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7.2 履约担保形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须从企业法人基本帐户转账、电汇)或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时间: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且签订合同之前向招标人提交;未按规定缴交履约保证金,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7.3 履约担保期限:有效期应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履约担保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退还履约保证金时施工方须附上一份竣工验收报告)。若采用保函时,于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凭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报请终止履约担保。注:采用的保函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需确保保函有效期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有效。因工期延误导致保函有效期的延长,应提前30天办理延长手续,否则从保函过期起计算,扣罚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天,直至提交有效期延长后的保函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www.zzgcjyzx.com/Front/)、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漳州市角美轨道置业有限公司

   

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角江路13号美润佳园11幢D01-2号

编:

363107

电子邮箱

/

电    话

0596-6500190

传 真

0596-6500183

联系人

孙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    址

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角美动车站对面)

联系电话

0596-6778808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荣昌花园荣昌广场C幢(2单元)2506

联系电话:  18650897700

 

 

日  期:

2023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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