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月港新区路网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5/11/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海市月港新区路网工程勘察设计(二次)已由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龙发改【201527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海市东跃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龙海市月港新区路网工程勘察设计(二次)

2.2.         建设地点:位于海澄镇山后村、豆巷村、屿上村(具体范围以规划选址为准)

2.3.             工程建设规模:计划先行实施祖山路(南段),设计长度240米,道路红线宽度24米;观海路,设计长度700米,道路红线宽度40米;刘坑路,设计长度600米,道路红线宽度24米;康桥路,设计长度500米,道路红线宽度36米;沉屿路,设计长度1030米,道路红线宽度40米;丹坑路,设计长度450米,道路红线宽度28米;普贤路,设计长度840米,道路红线宽度18米。项目工程建设费用估算约11803万元,根据月港新区整体城镇化建设需要,可再安排批复范围内其它道路工程。新建市政道路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线路、交通工程、景观工程等市政配套设施(具体以各道路建设内容为准);

2.4.         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标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龙海市月港新区路网工程的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报批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线路、交通工程、景观工程等的工程勘察及设计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项目计划于2016年开工,建设周期为36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下述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资质须满足: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3.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投标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备注:“根据《关于非我省注册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设[2011]7号)文件规定,非福建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福建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并已按相关文件规定登记备案且能够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未在福建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方可参加投标, 且勘察单位和与其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路桥(道桥)或城市道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程勘察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以岩土工程师注册证书为准)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  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不要求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11 13日至2015 11 19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 30 分至 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4  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应妥善保存,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以补开收据。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伍万 元整(¥ 50000 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于201512 4 12 00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汇达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写明投标人及投标项目名称。(第一次投标时有提交过投标保证金的,可使用原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参与本次投标,无须重新汇投标保证金)

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 龙海市东跃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号: 162020100100047678

开户行: 兴业银行龙海支行

投标人须将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相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 12 7 8 30 (招标申请文件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招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4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①、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②、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

③、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

9、费用

9.1设计费:按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基础下浮20%(设计服务费用含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相关费用,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暂定为11803万元,最终各条道路单独结算,以财政局审核的工程建安造价为计算基数(招标文件约定的设计费浮动幅度、计算公式、相关系数均不变)。专业系数0.9,复杂系数1.0,附加系数1.0

9.2勘察费:按陆上钻孔120/米、水上钻孔240/米包干(包含设备搬迁、钻孔回填、审查等费用),结算以实际进尺工程量计算。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市东跃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龙海市海澄镇山后电信大楼四楼 ,邮编: 363100

电话: 0596-6561020  传真: 0596-6561021 

联系人:  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95-26号四楼401,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13128  传真:0596-2913128

    联系人: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