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三湖幼儿园教学综合楼中标候选人公示
(暨中标结果公示)
1、工程名称:诏安县三湖幼儿园教学综合楼
2、招标人:诏安县四都镇中心小学 地址:诏安县四都镇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906968956
3、代理单位: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6-2860055
4、工程交易地点: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
5、建设地点:诏安四都镇上湖村
6、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918.42㎡,主要建设幼儿园教学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799.92㎡,配套设备用房、警卫室、室外道路、围墙、绿化等工程;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5049541.51元(其中含暂列金240000元) ,本次招标发包价为人民币4568587.39元(其中含暂列金240000元)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9、开标时间:2020年08月14日上午08时30分
10、监管部门:诏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福建省诏安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0596-3324200、0596-3342111
11、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福建展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佰伍拾陆万捌仟伍佰捌拾柒元叁角玖分(含暂列金额贰拾肆万元)(¥4568587.39元(含暂列金额240000元))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工期:总工期为365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熊光沐
执业资格名称: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闽2352019202001930
项目技术负责人:陈仪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其他资格能力条件均满足要求。
1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张丽雅、方锦泉、姜伟烽、张国喜、王丽娟
13、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诏安县桥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4.1.14条款,资格审查不通过;福建常宝建设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4.1.14条款,资格审查不通过。
14、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0年08月17日至2020年08月27日。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诏安县四都镇中心小学
招标代理: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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