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奎洋镇后坪村移民后扶项目示范区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靖县奎洋镇后坪村移民后扶项目示范区建设工程已由南靖县水利局以靖水移【2023】01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靖县奎洋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财政,招标人为南靖县奎洋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靖县奎洋镇后坪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白改黑”沥青砼加铺路面积8726.62平方米,人行道铺设花岗岩面层1014.9平方米,旧路面拆除处理等;建设方钢扶手86.25米,金属梁柱式护栏104米,桥梁新建金属栏杆130米,不锈钢人行道栏杆838米;新建排水沟952米,埋设混凝土管39米等;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设施150千瓦;安装7米高单臂常规路灯166套及配套电缆等;新建钢筋砼蓄水池100立方1座,50立方1座,沉砂池1座,安装高效净水器1套,铺设饮水管道3075米等。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给水工程、供水工程、光伏工程、路面病害处理、通用项目等。本项目预算审核价6163426.34元(含暂列金额2900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靖县奎洋镇后坪村移民后扶项目示范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6163426.34元(含暂列金额290000元);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属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建造师可承担“市政公用工程中城市道路的路基工程或路面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项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同预算审核价6163426.34元(含暂列金额290000元) ,发包价为 5458615.15元(含暂列金290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及闽建办筑〔2018〕18号文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投标人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还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进行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③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等有关文件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⑤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⑥根据闽建筑〔2022〕3号规定,本项目需提交《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并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签字并扫描上传。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将承诺函原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应当予以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1日 公告发布之时起 至2023年9月4日 09: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2%)。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9月1日17: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9月4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县奎洋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靖县奎洋镇亨阳路1号,邮编:363001
电子邮箱:/
电话:19906064380,传真:/
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68号丽园广场11幢1309,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jsdz2951717@163.com
电话:0596-2160885,传真:0596-2160885
联系人: 小高、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靖县水利局
地址:漳州市南靖县向阳路18号
联系电话:0596-782123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21号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6-7853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