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溪官田改造工程项目投融建一体化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3/11/2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丹溪官田改造工程项目投融建一体化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溪官田改造工程项目投融建一体化已由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闽发改备[2023]E15008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圆新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圆新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采用融建一体化模式实施,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漳州高新区官田社,九龙江西溪南岸沿江一带。东接九龙江大桥,南临奥体中心,北邻九龙江

2.2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189亩,岸线长度约0.73km,其中建筑改造、修缮提升面积约3.9万平方米。本次主要改造修缮范围约600米,约7.46公顷(111.9亩),依托现状官田村的环境条件及建筑应用形态,以现有主村路为界,将项目分为“官田村历史风貌修缮区”及“官田村民宅环境提升区”两大区块。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改造、建筑加固、外形提升改造、室外景观绿化、夜景工程、管线迁改缆化工程、电力工程、雨污水工程、智能化工程、燃气工程等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总投资约52443.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4989.93万元。上述规模最终以施工图设计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融资、工程建设(含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具体内容如下:

2.3.1投融建范围:包括负责项目的部分资金的筹措,用于前期费用。

2.3.2勘察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①工程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并提供满足设计规范及勘察规范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所需要的配合服务等;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如有)、施工图设计(不含房屋结构鉴定、房屋测绘)、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由专业厂家等相关单位出具的专项设计等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

2.3.3采购范围: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2.3.4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工程、龙江码头改造、文化中心改造、望舟长廊改造、潘荣纪念馆改造、渔家宴改造、农家宴改造、壁球馆改造、滨水综合服务中心改造、游船餐吧改造、水岸集市改造、水果甜品屋改造、变配电室、景观工程、园林绿化、污水、雨水、给水、电气、弱电、消防、路灯、灌溉、燃气、官田村现状保留建筑修缮、潘荣故里历史风貌修缮、龙舟民俗文化理事会加固改造、官田村民宅环境提升、用地、水域整治、智能化工程、电力线缆迁改、其他市政配套工程等子项目,以及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建设工程规范、规程、技术标准、设计范围和项目整体全部使用功能要求必须配套完成的工作内容,做到通过工程综合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竣工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修复、质量保修期内的整改修复等。具体以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中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3.5其他范围: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如有)的其他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本工程项目相关的竣工备案验收及归档材料。中标人负责办理建设相关的所有审批、报建手续、永久性用电、用水、电信、宽带、排水排污证办理、相关专项验收等,需要招标人协助提供资料的,应事先通知招标人。竣工交付使用、竣工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修复、质量保修期内的整改修复等。

2.4融资合作期及要求招标人提供相应的支付担保。投标人在中标后根据本项目建设资金融资要求,资金支持额度为不少于5000万元,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汇达招标人指定账户。资金支持期限为3年,资金汇达招标人指定账户之日起次日开始进入投资返还期。融资年化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4.2%最高上浮30%计取,即5.46%。还款期分6期等额本金支付本金及利息,招标人可选择提前还款,不再支付利息。

2.5工期要求:1)项目建设总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73日历天。

2)上述工期(总工期及关键节点工期)已包含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及材料设备采购周期及各阶段评审、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上述工期(总工期及关键节点工期)若有冲突以较早到达时间为准。

2.5最高投标限价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暂按人民币25481.93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492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24989.93万元)

2.6 质量标准

2.6.1工程勘察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勘察标准和规范要求,勘察成果文件须能通过行业主管或相关必要的审查(如有时)。

2.6.2工程设计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初设及概算审查应达到行业主管审查合格标准、施工图能顺利通过行业主管或相关必要的审查(如有时)。

2.6.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4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质量合格标准。必须采购原产、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招标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若上述规范、规程和标准做出修改时,则以修订后的新的规范、规程和标准为准,有出入的则以较严格的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或为满足要求的联合体

3.2.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不低于建筑行业级或不低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工程设计资质;

3.2.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由具有相应施工资质并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2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如联合体成员提出支付申请的,且经过联合体牵头人书面同意,发包人有权向联合体成员方支付对应合同分工款项)。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5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6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可由工程总负责人兼任)。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证书,且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8信誉要求:(1)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

(2) 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其分支机构)。

(3)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9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及闽建办筑〔2018〕18号文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投标人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还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进行信息登记。投标人需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按《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及《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和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审批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2〕3号)的规定执行。③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根据闽建筑〔2022〕3号规定,投标人需提供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1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25 00:00:00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12189:3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18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可自行登录邮箱:3639763129@qq.com;密码:th123456下载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圆新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高新区九湖镇蔡坑工业园2号7#楼,邮编:363118

电子邮箱:/

电话:0596-6289987,传真:/

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2007室,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tianhe2031966@163.com

电话:0596-2031966传真:/

联系人: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科技与经济发展局

地址:漳州高新区九湖管廊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96-6628937、0596-662058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南侧)

联系电话:0596-2871120、0596-2939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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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pdf
[E3506010601801158001001]丹溪官田改造工程项目投融建一体化.ZZZF
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