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土楼—庄上大楼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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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土楼—庄上大楼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土楼—庄上大楼修缮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国家文物局以文物保函[2015]2980号、福建省文物局以闽文物字[2015]483号、福建省文物局以闽文物字[2017]53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和县大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专项文物保护资金,招标人为平和县大溪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平和县大溪镇庄上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35306912元【含暂列金300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200万元(其中,水电改造按100万元,梁架修复按1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文物保护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土楼—庄上大楼修缮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预算审核书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文物保发〔201413号”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5306912元【含暂列金300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200万元(其中,水电改造按100万元,梁架修复按100万元)】;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730个日历天(开工至竣工初步验收通过的时间);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福建省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六项规定、执行国家、省或行业(文物、建设等)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业务范围须包含古建筑)施工资质且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古建筑范围)证书。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即201811日至今,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单项合同价≥500万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修缮工程业绩。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3.7.1根据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71日至20211230日届满的,或202071日前届满,建设部已受理的资质延续申请事项,但不再进行审批的,相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统一延期至20211231日,原企业资质证书仍可用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3.7.2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及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须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3.7.3近三年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且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3.7.4根据闽建筑〔20208号文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保函开立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其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3.7.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的方式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可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125 08:00:0020211215 17: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1215 16: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现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2、银行保函形式;3、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4、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1216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和县大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大溪镇河滨东路81号,邮编:363708

电子邮箱: /

电话:0596-7039181,传真:0596-7039181

联系人: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悦华城市广场2710,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zjobzz@126.com

电话:0596-2965573,传真:0596-2965573

联系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945642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和县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

地址:平和县小溪镇琯溪路159号广电大楼

联系电话:0596-703250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96-5556285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E3506280601800291001001]福建土楼—庄上大楼修缮工程.ZZ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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