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湾西岸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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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湾西岸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诏安湾西岸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已由诏安县水利局文件诏水利【2021103批准建设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诏安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统筹,招标人为诏安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诏安湾西岸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诏安县宫口湾桥东镇、诏安湾西侧梅岭镇田厝村和东门村。

2.3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分为两部分:1.红树林种植工程,在宫口湾东西溪河流入海交汇处种植红树林,种植面积约39.6公顷(hm2 )2.诏安湾西侧海域海岸带保护修复沙滩及岸线生态修复,总长2674m,由田厝村段和东门村沙滩A段、B段、C段四段组成,沙滩岸线生态修复主要内容为通过滩面清理、养殖征迁、占滩建筑拆除、沙滩补砂及补增后滨绿化带。该项目总投资15221.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0516万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服务(派驻设计代表、出具指导意见书、现场指导、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参加各阶段必要的验收及处理现场有关设计问题、工程交工验收及竣工图编制)等]以及材料(设备)采购、施工、交工验收、工程资料归档(含无纸化电子版)以及整体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即中标人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的工程。

2.5 工期要求:

2.5.1本项目总工期300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周期及施工期)

2.5.2设计工期:从中标方取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5个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满足本工程要求、达到规范要求深度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中标人必须无条件负责修改设计图纸,直至经有关部门审查或审批通过,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算起至工程交工验收,对本项目全程服务)。

2.5.3工程施工时间要求同总工期

2.6 质量要求:

2.6.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和可研要求,设计成果文件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并审查合格。

2.6.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2.6.3工程材料及设备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航道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3.3.1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则由牵头人委派)要求为1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b、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社保缴交证明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注: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指港航工程、航道工程、航道整治工程、港口建筑工程、水道及港口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航务工程、水工工程、水运工程、海洋工程、港工工程、港口工程、海岸工程、近岸工程等专业,下同。

3.3.2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联合体则由施工方委派)资格要求1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3.3.3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联合体则由设计方委派)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且同时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社保缴交证明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3.3.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社保缴交证明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3.4 其他要求:

3.4.1信誉要求:

1)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地方项目投标。

2)投标人未被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和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信用考核评定为CD级、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的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且只允许具有设计资质和施工资格的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并应由承担设计任务且具备相应设计资格的一方作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牵头人可以支付费用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3.6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承担过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工程EPC总承包(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说明:(1)根据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的通知(财建[2016]262 号)“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指项目建设内容包含下列内容之一的:红树林营造和修复、海域或海岸线修复和整治、滨海湿地或岸滩修复和保护、生态岛礁修复等。

2)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方式承担的,该业绩只计入联合体牵头人工程业绩,联合体其他成员工程业绩不计。

3.7 财务状况: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经审计的2018年、2019年、2020年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连续三个年度均未出现亏损。(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9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被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shixin.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2208:00:0020222 1410:00:00采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

4.3有关投标文件的下载和制作疑问,请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五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六、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四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211日北京时间16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允许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使用现金(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或年度保证金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2 214 10 00 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本工程采用线上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7.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操作说明详见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相关通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等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址:诏安县文体中心商住小区14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596-333048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建元东路融信澜园63501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167005          传真:0596-2167005

联系人:小郭

 

 

监督机构名称诏安县水利局

地址:诏安县水利局大楼

联系电话:0596-6091196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edc
[E3506010601800722001001]诏安湾西岸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总承包(EPC).ZZ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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