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水仙大街龙文段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绿化带改造工程设计


【信息时间: 2015/8/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市水仙大街龙文段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绿化带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编号为诚实设招漳字[2015]010漳州市水仙大街龙文段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绿化带改造工程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投资[2007]16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漳州市水仙大街龙文段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绿化带改造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龙文区内,西起九龙大道,经土白、东洋、梧厝、桥头、谢坑、蓝田与迎宾路及八号路相接,规划部门规划红线范围内
2.3.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城市Ⅰ级主干道,全长6102米,本项目机动车道、路灯、中央分隔带及两侧分隔带绿化工程已于2007年完成改造,经改造后的机动车道路面高出未改造的非机动车道路面达2840,。本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为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路缘石、部分雨水管道及市政附属设施工程改造,非机动车道采用改性沥青砼高级路面。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3737.2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承担漳州市水仙大街龙文段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路缘石、部分雨水管道工程等市政附属设施改造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及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但不限于上述范围);
2.5.2.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路基、路面改造,绿化侧分隔带补植及行道树移植、侧分隔带及人行道路缘石调整,部分雨水管道及环卫等市政附属设施工程改造。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15 11月下旬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3 个月。
2.7.1  设计阶段:
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历天内提交优化后的方案设计文件,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正式的方案设计文件。
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送审稿;初步设计送审稿审查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后 5日历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
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0日历天内提交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审查通过后 5日历天之内提交修改后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稿)。
备注:上述设计单位所报送审查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等送审稿应达到审查机构及相关审批部门规定的送审要求。
2.7.2  后续服务阶段:从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至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归档备案止,包括设计文件审查阶段的修改完善、配合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变更及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归档备案等后续服务工作。
2.8.    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城市道路设计规范要求及建设部163号令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2.  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路桥或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或交通土建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为本单位员工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在近五年内承担过一项市政公用工程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且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在其市政类似业绩中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完成且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城市Ⅰ级主干道及以上等级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该业绩中应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业绩完成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批准日期为准。(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等非城市道路不属于类似工程项目业绩)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811日至2015815日登陆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91日北京时间12: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17000元整;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帐号:
账户名称: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漳州市分行营业部
    号:3500 1662 4330 5001 2599
备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漳州市水仙大街龙文段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绿化带改造工程设计”,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人自己需考虑银行之间汇款所需的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到达指定的账户,以款项到达账户的时间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928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  开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 漳州市新华南路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3.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4.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资料不退还)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其投标无效。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5.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职称证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代替到场验证登记。(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6.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20.1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本次招标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捌拾伍万元整(即¥:850000.00元),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此费用包含与本项目设计相关的一切费用及所有税费,除甩项调减合同价款外,今后不再调整合同价款。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等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地址:漳州市江滨路碧湖展示馆四楼,邮编:363000;
电话:0596-2111875      传真:0596-2111928;
联系人:林女士、吴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锦绣一方商业街D207-D209室,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53268      传真:0596-2926316;
联系人: 张先生、蔡女士 。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招标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赖绍雄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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