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的编号为FJZY招标2016-004号(招标编号)的护吉路(龙腾南路至小港南路)、堂后路(护吉路至水仙大街)、堂下路(堂后路至小港南路)道路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龙建城[201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护吉路(龙腾南路至小港南路)、堂后路(护吉路至水仙大街)、堂下路(堂后路至小港南路)道路工程
2.2. 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
2.3. 工程建设规模:护吉路为城市次干道,西起龙腾南路,东至小港南路,路线全长约540.23米,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两侧城市道路退让绿化带各15米。堂后路为城市支路,南起护吉路,北至水仙大街,路线全长约365.566米,道路红线宽度为16米。堂下路为城市支路,西起堂后路,东至小港南路,路线全长约361.459米,道路红线宽度为16米。
2.4. 投资总额:护吉路总投资约6900万元,建安工程费约4341.4万元。堂后路总投资约1032万元,堂下路总投资约1682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 招标范围:护吉路(龙腾南路至小港南路)、堂后路(护吉路至水仙大街)、堂下路(堂后路至小港南路)道路工程的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及各阶段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勘察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
2.6.1. 内容:项目主要建设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交通设施、路灯工程、综合管线(电力、弱电等)以及道路绿化等;
2.6.2.勘察设计周期:①勘察阶段:地质勘探成果的提交应满足各阶段设计的需要。 ②方案设计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报批稿;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内提交正式的方案设计文件。 ③初步设计阶段:自方案设计文件审批通过之日起1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文件送审稿,初步设计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 ④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⑤后续服务:从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项目审计、备案、移交止。
注:设计周期含有初勘、详勘及测量工程,初勘、详勘地质勘探成果及测量成果的提供时间应能满足各设计阶段的需求。若有权部门要求对投标人递交的送审文件进行修改,投标人必须在业主要求的时间内或7个日历天内完成。
2.7.勘察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以下①、②项资质的单位:①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专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根据闽建筑[2011]7号文相关规定,非福建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福建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并已按相关文件规定登记备案且能够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若未在福建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则应与福建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不低于二年期限且目前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勘察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必须相同,否则均认定为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路(道)桥或公路或城市道路或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是指自2010年1月1日 以来(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城市次干道及以上等级的城市道路,其中道路规划宽度≥30米且道路长度≥1000米,且至少含一座单跨16米及以上跨河桥梁。(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等非城市道路不属于类似项目业绩)。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月19日至2016年1 月25 日(法定节假日、周末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6 年 2 月 22 日 12 时 00分前汇达招标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6.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 小写:18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
开户银行: 泉州银行漳州龙文支行
全 称: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账 号:0000 0056 2820 7012
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应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 月23 日8:30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提前30分钟接收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8. 费用
8.1. 勘察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等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石仓迎泰楼三楼 邮编:363000
联系人:小许 电话:0596-212807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江滨花园沿江5幢(龙湾盛世)426室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668059 传真:0596—2861737
联系人:小陈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