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发展广场项目(一期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1.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部分内容需提供“国家级型式试验报告”作为证明材料,该要求不限定特定检测机构。如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电梯检测中心、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和国家电梯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等机构所出具的报告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3年10月07日09时00分。
备注: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东山隆发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 年09 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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