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2002A-05配套小学(漳州锦绣碧湖配套小学)勘察设计已由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龙发改审[2015]31号立项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龙文区教育局,招标人(代建单位)为漳州特房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2002A-05配套小学(漳州锦绣碧湖配套小学)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龙文区水仙大街以南,建元东路以北,龙江中路以东,石仓南路以西地块;
2.3. 工程建设规模:拟建36个教学班,计容面积为14000-16000㎡;
2.4. 投资总额:投资估算约11000万元。
2.5. 招标类型: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后续设计服务。
2.6.2内容:2002A-05配套小学(漳州锦绣碧湖配套小学)项目总体规划及方案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含桩基及主体工程等)、给排水、暖通、强电、消防、弱电、人防、夜景工程、智能化、室外工程(含景观、管线、操场、其他公用配套设施)、标识系统设计、配套绿地景观等的初步(扩初)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各阶段工作,设计概算编制、图纸修改以及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等工作,且还应按照规定的相关基建程序提供设计报批资料、配合报批送审等工作;以及按照行业惯例必须完成的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
2.7. 勘察设计周期:
①达到地勘条件后20日历天内完成详勘并提交报告送审稿;
②地勘报告审查合格后3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报告正式稿。
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提交根据招标人意见修改的方案设计成果;
④自方案设计成果报批合格后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及设计概算;
⑤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报批合格后25日历天内提交符合施工图审查要求及相关行业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成果提交审查;审查合格后5日历天内提交15份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供招标人使用。(以上时间不含审批或审查时间,但相关审批或审查部门要求中标人补材料时,中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5天内补齐材料供审查部门使用,逾期不提供的,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人民币,本费用直接从设计费中扣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1. 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2. 本项目允许具备设计和勘察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3.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备注:1、根据闽建设【2013】6号文规定,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符合《福建省建筑工程勘察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在福建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未在福建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须与福建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以保证勘察成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勘察单位和与其签订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组成,应以设计方为牵头人,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和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并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范围,以及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等相关条款。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应明确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以各自的名义参加其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3、若中标单位不具备智能化及景观专项资质的,经招标人同意后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项设计单位,但分包的所有费用已包含在总设计费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且分包的分项设计周期也包含在总设计周期中。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0月23日(法定节假日、周末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5年11月11日16:00时前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以下指定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整)。
开户名:漳州特房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漳州建行东城支行
帐 号:3500 1668 1070 5000 1404
注:(第一次投标时有提交过投标保证金的,可使用原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参与本次投标,无须重新汇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2日8:30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提前30分钟接收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8、 费用
8.1设计费暂定为人民币59.2万元,采用固定单价包干,按建筑面积每平方37元设计费计取,其中方案11元/㎡,施工图26元/㎡,建筑面积以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数据为准。
8.2勘察服务费暂定为人民币13.6万元,采用固定单价包干,勘察数量暂定16000米,按钻孔深度每米 85元包干计取,以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8.3以上费用包含完成本项目的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包括总平图、总体鸟瞰图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设计概算及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包括概算审查费、施工图审查费以及各阶段专家或相关部门审查评审等所有费用,中标人必须完成所有评审及报批程序,将审查合格的完整的图纸交给招标人使用);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特房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锦绣一方;
电话:0596-2961075;
联系人:小邱。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沿江5幢426室,邮编:363000;
电话:0596-2668059 传真:0596-2891737;
联系人:小吴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建设单位:漳州市龙文区教育局
招标人:漳州特房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