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王大道生活垃圾生态流转中心(一期)-室外道路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圣王大道生活垃圾生态流转中心(一期)-室外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闽发改备[2018]E0000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漳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圣王大道以东、农丰路以北交汇处;
2.2 工程建设规模:圣王大道生活垃圾生态流转中心总用地面积49062.77平方米,主要建设停车楼、维保中心、洗车间、垃圾中转站,大型垃圾破碎厂及附属配套用房,主要建筑面积74855平方米,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垃圾压缩转运和大型垃圾破碎;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圣王大道生活垃圾生态流转中心(一期)-室外道路工程图纸所含全部内容,主要建设室外道路、停车位及铺装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为室外总体工程预算审核造价5438308元;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大写)伍佰肆拾叁万捌仟叁佰零捌元整(含暂列金贰拾陆万伍仟元整)【小写:¥5438308(含暂列金265000元)】; 本次招标工程发包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佰玖拾贰万零玖佰柒拾陆元玖角壹分元整)【小写:¥4920976.91元(含暂列金¥265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实行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函〔2021〕12号、闽建筑函〔2021〕28号、闽建筑〔2021〕11号、闽建筑函〔2021〕7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在管理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④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在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招投标系统原因导致不能解密的除外),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18日 00:00:00至2021年12月28日 23:59:59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12月28日 12: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险保证或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2月29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 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翰苑颐园西门漳州环境集团3楼,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033369,传真:/
联系人:小黄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双玺7幢903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956050,传真:/
联系人:小柯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15号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0596-294427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939029